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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办理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签发、换发、补发指南
2014-06-03 北京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业务: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除赴台旅游以外事由的签注;
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业务:本市居民首次、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受理业务:本市居民首次、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同时申请旅游签注(不含持有效期内证件申请签注)。
提示:
1、本市户籍居民申办出入境证件可以先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进行预申请,通过初审后预约办理时间及受理地点并获取预受理号码。本人持预受理号码 及相关申请材料于预约时间到达预约接待大厅“网上预申请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 方的)暂不能进行网上预申请。
未使用网上预申请的申请人也可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照出入境业务受理范围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或分县局受理大厅提出申请,回答询问并履行相关手续。
1、为方便申请人领取出入境证件,我市自12月16日起试行为部分申请人提供免费速递送证上门服务。目前享受免费速递送证上门服务的人员范围 是:60周岁以上申请人;持残联颁发的残疾证的申请人;通过互联网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办理原则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愿选择。
3、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等户籍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或有变更登记的本人户口簿原件等证明相关材料。
办理方式:
(1)通过互联网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登陆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bjgaj.gov.cn/idn/index.jsp),在预约办证时按照提示填写速递信息。
(2)60周岁以上人员和残疾人员在出入境接待大厅现场受理时出示身份证或残疾证,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免费速递送证上门服务手续。
免费速递工作由中国邮政EMS公司承担。投递区域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签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与递交申请的出入境管理部门联系更正。
3、派出所受理点只受理网上预约申请,直接到现场递交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派出所,不受户籍地限制。
在派出所递交申请需自行领取证件的人员,须到派出所所属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
办理机构:东城分局、西城分局、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通州分局、顺义分局、昌平分局、大兴分局、石景山分局、门头沟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怀柔分局、密云分局、延庆分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
办理地址、办公时间、乘车路线:
东城分局金宝街受理点: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东城区金宝街52号)。乘坐108路、106路、111路公交车,米市大街下车;乘坐24路公交车,禄米仓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东城分局幸福大街受理点:原崇文区公安分局门口(原崇文区幸福大街34号)乘坐8路至幸福大街、6路、41路、35路、60路、116路、705路、707路至体育馆路。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因施工停止对外办公,请到东城分局金宝街受理点或周边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出入境证件)
西城分局新壁街受理点:西城公安分局对外办公大厅(西城区新壁街3号)。
乘车路线:乘坐7路、70路、14路公交车,和平门内下车;乘坐44路、66路、67路、301路、673路、808路、826路、特2路、特4路、特7路公交车,和平门东站下车;乘坐地铁和平门站下车,沿北新华街向北到新壁街向西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西城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梁家园胡同受理点:原宣武区公安分局门口东侧(梁家园胡同1号)乘坐23路、14路、5路、57路、102路、105路、66路、7路、15路至虎坊桥站下车。乘坐地铁2号线和平门站下车出南口,沿南新华街向南约1000米路西侧梁家园胡同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朝阳分局:朝阳区南磨房路甲5号(公交52路平乐园总站西侧隔壁)。乘坐地铁10号线,劲松站B口出,沿南磨房路向东直行1100米;公交52、41、637、561、601、457路平乐园站下,沿南磨房路向东步行100米。(2014年5月5日启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海淀分局: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三层(海淀区阜成路67号)乘坐505路、746路、967路、733路、977路748路、846路、849路公交车,西钓鱼台下车;乘坐运通106路、运通102路公交车,钓鱼台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3:00——17:00
丰台分局:丰台区丰管路58—2号。乘车路线:乘349路、845路、971路、477路、451路、335路公交车,丰台东大街站下车;乘坐617、459、678路公交车,丰台游泳厂北路站。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通州分局:通州区玉带河西街西关清真寺西侧。
乘车路线:乘坐地铁八通线通州北苑站下车,沿玉带河西街向东直行200米;乘坐公交316路、591路、317路、435路北苑路口南站下车,沿玉带河西街向东直行200米。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顺义分局:顺义分局南门西侧(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乘坐955路、顺义环1路公交车,五里仓下车;乘坐915路公交车,梅沟营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昌平分局:昌平区昌盛园邮局院内(昌平区南环东路与亢山路十字路口东南角处)。乘坐345快、881路、883路公交车,昌平西环南路下车,转 乘昌1路公交车昌盛园小学下车;乘坐889路京科苑站下车;乘坐地铁昌平线南邵站下车,转乘昌2路公交车昌盛园小学下车;乘坐493路、小5路公交车,东 关南里小区南门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大兴分局:大兴桥向东1300米路南(自12月16日)。乘坐848路、679路、940路、947路、大兴新城3路、兴19路、兴20路、兴26路、兴29路、兴31路、兴35路公交车,海子角北口站下车,向东400米路南。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 13:30——17:00
石景山分局:石景山公安分局对外办公大厅(石景山古城南里甲1号)。乘车路线:乘坐地铁1号线、337路、958路到石景山古城站下,向西200米到红绿灯,向南约200米路东。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门头沟分局:门头沟公安分局门口(北京门头沟新桥大街45号)。乘坐336路、370路、运通101路、929路、931路、959路、977路新桥大街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30
房山分局:房山分局全程办事代理综合服务大厅(北京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乘坐616路、836路、837路、839路汽车良乡北关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平谷分局:平谷区综合服务大厅7层(北京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乘坐918路至区医院站下车向南1000米路西,平谷区内乘坐环城2路国际公寓站下车向北500米路西。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3:30——17:30
怀柔分局:怀柔区泉河派出所北侧(北京怀柔区湖光小区13号)。乘车路线:916路、861路、862路至湖光小区站。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3:30——17:30
密云县局:密云县公安局西侧楼(密云县西大桥路12号)。乘坐980路、987路至种子公司站下车往西,6路、7路、8路至密云县公安局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3:30——17:30
延庆县局:延庆县公安局院西侧(北京延庆县延庆镇湖南路18号)。乘坐环一路至县公安局门口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00——11:30 14:00——17:30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乘坐44路、13 路、116路、117路、特2路公交车,北小街豁口下车;乘坐674路、406路公交车,东直门北小街路口北下车。乘坐地铁在雍和宫站下车往东1000米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办公电话:84020101(咨询电话)
东城北新桥派出所受理点: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西羊管10号。乘坐674路、406路公交车东直门北小街南口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00-17:30
西城月坛派出所受理点:西城区月坛南街10号。乘坐13路、21路、68路公交车二七剧场北口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00-17:30;
朝阳东风派出所受理点:朝阳区星火西路7号院。乘坐408路公交车星火西路北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00-17:30
海淀甘家口派出所受理点:海淀区甘家口小区21号楼西配楼。乘坐地铁9号线白堆子站下车,乘坐特5路、特6路、695路、102路、106路、103路、717路、114路、320路公交车甘家口大厦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00-17:30
海淀上地派出所受理点:海淀区上地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乘坐509路、362路、656路、629路公交车软件园南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00-17:30
海淀曙光派出所受理点:海淀区世纪城蓝靛厂西路1号。乘坐360路、365路公交车空军指挥学院南门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00-17:30
西城二龙路派出所受理点: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7号。乘坐7路、47路、38路公交车在辟材胡同下车,68路、46路公交车辟材胡同西口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00
朝阳平房派出所受理点: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路180号。乘坐991路,306路,675路公共汽车黄杉木店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00-17:30
丰台西局派出所受理点:丰台区西局南街甲356号(西局派出所院内)。乘坐77路公交车于庄子站下车,乘坐地铁9号线七里庄站下车,东北出口往北。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00-17:30
丰台右安门派出所受理点:丰台区右外开阳里二区10号楼(右安门派出所院内)。乘坐19路、48路、72路、88路公家车右安门外站下车,乘坐地铁4号线北京南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00-17:30;
丰台卢沟桥派出所受理点:丰台区晓月苑三里13号楼(卢沟桥派出所内)。乘车路线:乘坐301路、77路、452路、329路公交车晓月苑小区总站下车,乘坐715路、693路公交车晓月二里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00-17:30;
丰台方庄派出所受理点:丰台区芳群园三区11号(方庄派出所内)。乘坐地铁5号线刘家窑站下,乘坐17路、39路、434路、741路、12路公交车刘家窑桥东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00-17:30;
石景山金顶街派出所受理点:石景山区金顶街五区3号(金顶街派出所院内)。乘坐336路、977路、运通112路、运通116路、959路、325路公交车金顶南路站下车,向北40米。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下午14:00—17:30;
通州漷县派出所受理点:通州区京津公路边长凌营公交站边。乘坐805路、938路、通9路长凌营站下车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办理时限:现场递交申请的北京市户籍居民时限为10个工作日,通过网上预申请的时限为8个工作日(自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特殊情况除外)。出入境证件办证进度可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出入境办事大厅”查询。
办理程序:
一、在线预申请:
(一)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网址为www.bjgaj.gov.cn)--出入境办事大厅;
(二)选择办理出入境业务的种类;
(三)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
(四)在线预约现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地点和时间,生成预受理号码并可在线打印申请表格。没有打印条件的申请人,可凭预受理号码到预约办证地点,使用自助填表机打印申请表。
注意事项:
网上预申请无法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到现场排队递交申请。
二、受理:
下列人员(除应邀赴台外)办理赴台申请须出示单位意见
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有效期三个月)并加盖公章方可办理。
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军官证或军官离退休证、部队军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办理意见函方可办理。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办理赴台申请一律无须出具单位意见。
通过网上预申请的申请人须持预受理条码于预约时间到达预约接待大厅“网上预申请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2014年1月1日起,申请人可以在“翼-拍照”互联网服务平台(网址:http://bj.e-photo.cn)查询选择能够拍摄符合出 入境证件照片要求的照相馆采集照片,通过互联网上传到检测服务平台。平台实时判断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的立即告知,重新拍照后再上传;合格的由照相馆自行 打印回执单。前台受理民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片回执单调取申请人数字相片办理业务。
(一)应邀前往台湾须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1. 一张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4月1日启用);
2. 申请人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淡蓝色或白色背景);
3、交验身份证原件;
4、国务院台办交流局或北京市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
5、提供“入台许可”复印件;
6、非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在京工作的,另需提交工作证明,并交验暂住证明。
7、申请人已持有赴台证件的,申请时须将原证件交回。
(二) 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须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1、 一张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4月1日启用);
2、 申请人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淡蓝色或白色背景);
3、 北京市居民身份证原件;
5、 国务院台办经济局或国务院台办授权的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6省市台办出具的“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提交 “入台许可”复印件;
6、申请人已持有赴台证件的,申请时须将原证件交回。
注:北京市台办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三)申请赴台湾探亲、定居、访友、就学、接收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的须本人提交:
1、一张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4月1日启用);
2、申请人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淡蓝色或白色背景);
3、交验身份证原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大陆机构、企业派驻人员的大陆配偶、子女申请赴台湾探亲的,还须提交被探望人派出单位出具的意见。
6、赴台湾就学的,还须提交北京、上海市台办和江苏、浙江、福建、广东辽宁、湖北六省地级市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交验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并提交复印件。
7、自行在台定居的大陆居民返回内地办理有关手续时,对于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由本人向出入境管理总队提出赴台定居申请,除上 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复印件。对于原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已剪角的,持口岸签证部门签发的一次入境有效中华人民共 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办理上述申请。
递交申请后申请人须凭出入境管理机关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注销手续,并持户口注销证明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赴台定居签注。
8、申请人已持有赴台证件的,申请时须将原证件交回;
(四)申请赴台团队旅游的,本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或淡蓝色背景)一张;
2、交验北京市居民身份证的原件。
3、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4月1日启用)。
4、提交我市具备经营赴台旅游业务资格旅行社出具的有本人姓名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旅游团领队提交我市具备经营赴台旅游业务资格旅行社出具的统一规格的公函以及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出具的《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赴台定居的申请只能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提交。
(五)申请赴台个人旅游的,本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或淡蓝色背景)一张;
2、交验北京市居民身份证的原件。
3、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4月1日启用)。
(六)特别提示:
1、个人旅游签注为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可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团队旅游签注为3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可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0天;
2、赴台个人旅游,在取得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后,申请人还须通过有赴台旅游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申请入台许可。
赴台证件的补发
1、持证人在出境前遗失证件的,可以申办补发,提交丢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本人身份证的原件、一张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4月1日启用)和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淡蓝色或白色背景),经核实后补发证件及相应签注。
2、持证人在境外遗失证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入境后在原签注有效期内需再次出境的,须提供丢失地警察机关出具的证明、本人身份 证原件、一张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4月1日启用)和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淡蓝色或白色背景)及有效入台许可证明经核实后办 理补发手续。如原证件已过期或原签注已过期按重新申请手续办理。
赴台证件的换发
1、持证人在办理签注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证件:
(1) 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的;
(2)证件内签注页用完;
(3)证件损毁。
2、换发证件所须手续:
同首次申请手续,证件损毁的,同时提交损毁情况书面说明。
3、申请证件、换发、补发证件需现场采集证件专用照片。
签注续办手续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在有效期内(6个月以上)、有足够签注页且无破损的,再次办理签注手续时,北京市居民无须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按申请签注种类的相关规定提供。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在有效期内(6个月以上)、有足够签注页且无破损的,再次办理赴台旅游签注(包括团队旅游和个人旅游),北京市户籍居民可在全市分县局十七个接待大厅(东城分局幸福大街接待大厅因施工停止对外办公)办理短期赴台旅游签注再次申请的加急手续。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在有效期内(6个月以上)、有足够签注页且无破损的,再次办理赴台旅游签注(包括团队旅游和个人旅游),北京市户籍 居民可使用自助受理机办理,无需提交申请表。设置自助受理机的分局有东城分局金宝街接待大厅、西城分局(新壁街接待大厅、梁家园胡同接待大厅)、朝阳分 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石景山分局、昌平分局、顺义分局、通州分局、大兴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怀柔分局、密云县局。
注: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非京户籍人员暂不能使用自助受理机和办理短期赴台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手续。
办理签注时,可以委托办理的情形:
(一)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
(二)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
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加急业务
1、加急申请受理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
2、加急申请受理范围:
(1)出国(境)奔丧、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境)留学开学日期临近;
(3)前往国(地区)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3、申请所需材料:
(1)提交申请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
(2)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外文资料需由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4、办证时限
根据不同的事由和紧急程度,五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
注:办理加急业务无需缴纳加急费用。
三、审核:
(一)审核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格是否规范
(二)根据申请事由不同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
(三)比对申请人与人口网上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
(四)审核是否符合办理出入境证件标准
(五)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批准的,制证中心发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审定:同审核
五、告知: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标准及依据:通行证每证30元,签注每项次20元。依据:[1993]价费字164号
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出入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表格下载:《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4月1日起停用,《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4月1日启用)可下载,网址:www.bjgaj.gov.cn→办公频道→表格下载→出入境。
以上资讯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或需要,可以通过在线客服或者致电400-877-3797咨询了解签证的最新动态,如近期签证资料是否有变动、近期大使馆受理时间等。